广西法治日报|柳州市鱼峰区以“法院+综治”调解民生案件
“小案”连民生 纠纷就地解
柳州市鱼峰区以“法院+综治”调解民生案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前沿阵地”,是整合资源、化解矛盾、服务群众、守护平安的重要枢纽。自6月30日柳州市鱼峰区综治中心揭牌启用以来,鱼峰区人民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员与派驻各部门协同发力,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平安建设落实在一线。
“请帮我再和对方沟通一下,对方实在不退赔,我再报警……”9月8日,抱着一丝希望,远在安徽的胡先生向鱼峰区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发来微信。
7月8日,安徽省安庆市胡先生在某平台看中一款理财产品,认为投资少、利润高、见效快,便通过平台上的二维码向柳州市鱼峰区某酒类商行转款5000元,注明交易类型为消费。转款后未见回复,他才知道上当受骗。8月16日,胡先生向鱼峰区法院邮寄民事起诉状及转账凭证。鱼峰区法院受理后,在先行调解阶段委派综治中心调解,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员及工作人员10多次与商行经营者协调。“我又不认识胡先生,他怎么知道我的收款码?谁叫他转款就找谁!”经营者不为所动。工作人员将情况反馈给胡先生,建议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但胡先生考虑再三,不愿走报案流程。
秉持“不放弃每一起民生小案”的态度,综治工作人员于9月11日再次找到商行经营者,从法律责任、信用影响等角度耐心释法。经营者最终同意退赔5000元,并于当天下午将退赔款转入胡先生的账户。收到款后,胡先生向鱼峰区法院申请撤诉。一场跨省纠纷就此解决。
网购消费纠纷日渐增多,争议双方往往相隔千里,往来不便。为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驻综治中心调解员灵活运用电话、微信或视频等方式,线上处置纠纷,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7月26日,周先生在某平台以661.9元购买了张先生经营的电话手表,周先生收货后发现该产品是“三无产品”且以旧充新,硬件内存数据与标识不符。周先生通过平台向商家申请维权,要求退货退款。被拒绝后,周先生通过网上立案,将张先生诉至鱼峰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合计2647.6元。
法院受理案件后,在先行调解阶段委派综治中心调解。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员指导工作人员与远在黑龙江省海伦市的张先生联系。张先生以平台支持该产品质量为由,不同意退一赔三。综治中心工作人员没有气馁,一边向张先生详细解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三无产品”“欺诈行为”的相关规定,一边明确告之:“如无法提供合格产品的相关证据,将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产生的费用由商家承担。”清晰的法律分析与合理的风险提示,让张先生逐渐认识到自身责任。他采纳了综治工作人员的建议,向周先生赔礼道歉,并于9月10日退回货款。周先生也于次日向法院申请撤诉。
“拖欠维修费终于有着落了。”鱼峰区某制冷中心个体工商户李某长吁了一口气。
三年前,李某与某医院达成口头合同,该院的空调维修由李某经营的制冷中心进行维修,维修后由医院总务科或医院各科室签字确认。然而,从2022年2月至2024年9月,医院尚欠李某空调维修费114704元。追讨未果,李某将医院诉至鱼峰区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院在先行调解阶段委派综治中心调解。9月10日,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员及常驻部门工作人员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耐心说理,当天便快速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小案”连民生,“小事”显担当,6月30日鱼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挂牌成立以来,共受理群众咨询180人次,化解各类纠纷25件。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记者:赖隽群
通讯员:欧阳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