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能力促成才
——融水县法院强化青年干警队伍建设纪事
□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贾贞妮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维权意识的提升,近年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的各类案件不断增多,人少案多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融水县人民法院以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为抓手,努力提高司法为民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山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融水县法院青年干警在审判实践中形成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先后涌现出平均年龄35岁、连续两年获全国表彰的司法警察大队;体现“85”后法官正能量的演讲和舞蹈分获全国法院系统演讲比赛二等奖和全区法院系统庆“七一”文艺汇演二等奖……
培养锻炼青年干警
近年来,融水县法院队伍结构呈现老龄化凸显、中年化不足、青年化比例增大的“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青年干警流动性较大,业务能力实践经验不足,能独立办案独当一面的人才较匮乏。为此,该院以青年干警队伍建设为抓手,结合青年干警特点及青年干部成长规律,注重对后备人才的培养锻炼。
注重培养,提升青年干警的能力素质。成立干部培训中心,定期对书记员、法官进行业务培训,拓展其视野和知识面,提升干警的司法能力。2015年,融水县法院有一个庭审获得全区优秀示范庭审,两名法官获得“全区优秀裁判文书”奖项,为历史最好成绩。
以法庭为锻炼平台,磨炼青年干警的意志。将青年干警分配到法庭工作,形成3个偏远地区的法庭均为清一色“85”后干警、一个较近平原地区法庭以“85”后干警占多数的法庭人员结构。青年干警巡回办案、上门立案、案件回访等,提高了做群众工作的能力。3年来,4个基层人民法庭共巡回办案2620次,每年巡回办案数均占全院法庭总结案数的80%以上,成功化解1815件群众的矛盾纠纷。
融水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及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荣获“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汪洞法庭总结出“借域调解,因案制宜”民事诉讼调解新方法,荣立全区法院三等功;四荣法庭、大浪法庭2名“85”后干警荣立全市法院三等功。
实施审判长负责制,提高青年法官的司法水平。去年初,融水县法院颁布《审判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保障机制,审判长负责制在刑庭、民一庭、民二庭、四荣法庭、汪洞法庭试点铺开,选出8名优秀法官任审判长,其中“80”后法官7名。进一步助推青年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强化审判质量、提高司法技能、严守自律廉洁。
推行青年导师制,提升青年干警的实践能力。实行老中青干警结对指导的“青年导师制”。采取“一带二”模式,由23名经验丰富、资历较深的老干警对46名“80”后干警进行综合指导,对青年干警从专业技能、法律思维到司法作风素养进行全方位指导,形成传承经验、提高司法能力的培养机制。
人尽其才用其所长
融水县法院还择优选拔人才,畅通青年干警的成才路径。建立后备干部培养机制,努力做到人尽其才。推荐考察政治素质好、业绩突出的青年干警充实到后备干部选拔数据库。强化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历练,大胆提拔青年干警,让青年干警在压担子、挑大梁中逐步成长成熟。
2013年,融水县法院以法庭为试点,探索中层干部新老交替工作机制。至2015年,3个边远法庭的庭领导均为“85”后干警。今年,该院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完成对缺额中层干部的提拔调整方案,全面实现对青年干警的提拔使用。22名任命的中层干部中,“80”后干警11人,“85”后干警7人,并充分考虑每名青年干警的优点和特点,将他们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发挥他们的特长,做到人尽其用。通过调整,该院中层干部平均年龄降至35岁,法官和中层队伍结构日趋合理,青年干警队伍的工作热情提高。
强化管理,营造青年干警的成长环境。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关心。建立院党组成员挂点一个法庭的制度,院党组成员定期到法庭调研,对法庭干警进行业务指导,深入了解干警的工作生活情况。发挥党组谈心制度,及时了解青年干警的思想动态,发现他们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让青年干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关怀。积极开展各项集体活动,加强干警之间的交流互助,营造法院和谐大家庭的温馨氛围,增强队伍凝聚力。
建立严格的约束机制和考评办法。成立案件评查小组,按月开展案件评查,通报办案质量。建立健全审判长负责和监督机制,对审判长审核签发的案件,采取多层次监督方式,既发挥青年法官的审判独立性,又确保案件的质量效率。
建立青年干警业绩档案,使青年干警形成“学习与实践结合、办案与总结结合”的工作方式,强化青年干警的责任心。完善审务督察,进一步增强青年干警文明办案、接受监督、自我改正及遵章守纪的意识。将业绩档案考评结果、督察通报情况与评优评先、选拔使用、问责追责挂钩,强化对青年法官的监督管理。经过多年培养,融水县法院青年干警的司法能力不断提升,队伍建设工作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