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鱼峰 化解纠纷如何做到“眼疾手快”

    “自今年3月1日进行升级完善以来,我们诉讼服务中心共有审判人员9名,人均收案176.45件、结案135.2件,其中结案最多的法官已经办结案件618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唐月琴告诉笔者。

    作为全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试点法院之一,鱼峰区法院构建集诉讼服务、诉调对接、简案快审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综合服务平台,为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提高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快速解决纠纷的迫切需求,作出了有益探索。

    服务前移:立案前风险评估

    鱼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以服务型为基础考量,通过立案前风险评估制度,把诉讼服务向前延伸。

    今年5月,原告贵港某公司将柳州某市场管理公司与另一业主某村委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共同支付原告承建美食城的工程款、停工损失等共计2000余万元。因案件标的额巨大,而被告开发的美食城尚处于起步阶段,资金较为紧张,若强令支付欠款,市场很可能因无力偿付而倒闭;场内600多户新进驻的承租户和经营者的投资可能血本无归,极易激化矛盾。

    为此,鱼峰区法院立案庭及时制作了风险评估报告,并积极与原告沟通,充分释明诉讼风险和成本,建议双方先行协商,原告给予一定期限,被告在期限内分期偿付欠款。最后,原告采纳了该院的建议,决定进行诉前调解。

    这得益于鱼峰区法院推行的立案风险评估机制。

    鱼峰区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首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证据、案件类型,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制作风险评估报告,供当事人参考决定是否选择诉讼方式进行维权,引导当事人合理实现诉求,降低诉讼风险。今年以来,鱼峰区法院共妥善处置了3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纠纷。

    制度创新:“1+N” 诉调对接新模式

    鱼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借鉴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的成功做法,返聘退休法官参与调解,并与柳州市律师协会合作,于今年3月4日正式启动律师实践基地,由律协派出实习律师充实调解队伍,协助调解法官进行诉前调解。

    早晨7点半,实习律师覃象艺准时来到鱼峰区法院律师实践基地,从文件柜里拿出一堆案卷仔细翻看。他到法院实习半年来,每天的工作主要就是做两件事:用电话联系当事人,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6月下旬,鱼峰区法院受理柳州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覃某等120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覃象艺每天组织5至10户业主进行调解,另一名实习律师陈文君与其配合工作。经过努力,他们做通了80户业主的工作,业主主动交纳了物业服务费,案件最终以撤诉处理。

    截至今年9月,律师实践基地的1名退休法官、6名实习律师共协助法官化解民事纠纷484件,有效缓解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的同时,也加强了法官与律师间的互动沟通。

    鱼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唐月琴介绍,该院今年的收案高峰期比往年提前了一个月,“所以,我们对民商事诉讼案件通过繁简分流进行多样化尝试和探索,加强调解或其他方式化解纠纷是诉讼服务中心考虑的首要问题。”

    下一步,鱼峰区法院还将引进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青年志愿者队伍,进一步运用多元化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功能全面:简案快办减轻群众诉累

    “本来以为打官司需要很长时间,没想到这么快就可以结案了事,不用再请假往法院跑了,法官办案效率真高!”今年8月,鱼峰区法院受理张某诉谢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调对接中心的法官在立案审查期7天内通知双方到庭调解,但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效。于是,该院为张某和谢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当庭进行了送达,并安排8月29日开庭。

    8月29日,鱼峰区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院制作了调解书送达双方,案件审理周期为22天。

    鱼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2009年以来实行诉前调解机制,以往只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移送业务庭审理,没有裁判权。今年3月开始,该院赋予诉讼服务中心裁判权,对诉前调解不成,案情较为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场立案,并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由裁判组审理,避免当事人来回法院跑;对已经立案登记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速裁,主要是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要求立案登记的案件和暂时不具备调解基础的案件。

    同时,鱼峰区法院建立复杂案件退出机制。对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诉前调解案件给予15天的调解期,在此期间内能调则调,不能调则进入送达、排期、开庭、判决程序。对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已经立案登记的简易程序案件给予15天的处理期,如果在此期间内出现送达不能(公告)、当事人提出反诉、申请鉴定、申请评估、案情复杂需转普通程序等情形,则退出速裁程序,交由审判业务庭处理。

    据统计,鱼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今年3月1日至11月收案1588件,审结1217件,其中调解667件,撤诉256件,判决248件,其他裁定结案46件,结案率达80%,占民事案件结案47%,在占用少量审判资源的前提下,有效为业务庭法官减负。(李丽 黄思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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