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柳州市社区矫正工作以“四化”(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主轴,从社会矫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业务培训、服务提升入手,贴近柳州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规律,构建起监管细、教育实、帮扶全“三位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格局,提升了社会矫正质量,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监管重在“细”
一是铺开“智慧司法”模式,加强信息化监管。柳州市司法局将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为主体的“智慧司法”项目纳入智慧城市战略规划,计划投入3000余万元,目前已投入近千万元开发了“智慧司法——社会矫正监管信息平台”。柳州市司法局给各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安装配备信息化100M专线和声像监控,对全市社区矫正场所进行天网式监控,监控手段是广西最先进的。柳州市司法局还在广西率先使用电子监管手段监管社区矫正人员,精准定位,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二是采用“五样图”,完善社会矫正人员信息管理。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库,将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对其实施社区矫正的情况信息,全部录入社区矫正系统,可随时随地查询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矫正工作情况。在此基础上,柳州市司法局不断摸索、创新、完善信息档案管理的新方法。柳城县冲脉司法所运用“五样图”,使社区矫正档案规划管理更加健全。他们在进行开展社区矫正档案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现,仅仅靠文字记载方式无法完全说明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矫正的情况,而通过入矫宣告照片、入户走访照片、社区服务照片、教育学习照片、解矫宣告照片等五种图片形式能更加直观准确地记录社区矫正人员从入矫到解矫的全过程。“五样图”是对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等过程的文件材料进一步完善补充,是对社会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教育改造的重要凭据,是社区矫正过程的真实记录。
三是利用新技术手段开通“微”监管,完善矫正工作细节。在监管中,柳州市司法局创新开设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微信群,以信息化为统领,提升工作效能。鹿寨县司法局四排司法所在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运用微信的优势特点建立“微”平台,使用微信“共享实施位置”和语音功能,随时准确地确认社区矫正人员所在位置,并通过发送语音确定是否为本人,确认社区矫正人员是否擅自外出,解决了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心存侥幸擅自外出、逃避监管等问题,做好社区矫正各环节的细节工作,取得了一定社会成效。
教育重在“实”
一是实施入矫考试,提高法治观念。柳州市司法局坚持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必须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的相关规定;相关法律知识等。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犯罪类别对应考相关的法律条款内容,以此来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法治观念的转变和提高。
二是利用手机载体,开辟短信教育。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不定期向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发送法律法规知识、日常管理规定等方面信息,以及如何养成健康的心理和生活方式等内容的短信,提醒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强化其法治意识,防预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通过手机短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强化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正面引导,切实增强了社区矫正管理效果。
三是推出了“分级+考核”,提高受矫自觉性。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家庭及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分别采取宽管、普管和严管三个级别进行分级教育。根据社区矫正人员当月的矫正表现情况进行计分考核。工作人员如实填写《社区矫正人员当月考核评分表》,矫正小组就社区矫正人员的基准分、奖励分、被扣分三项进行集中讨论并作出评定,最终由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计分考核结果进行审核,由此来激发社区矫正人员接受改造的热情。、
四是开展心理矫治,扫除心理阴霾。柳州市司法局将监狱心理矫治的做法援引到社区矫正中来,开展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心理矫治工作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心理矫治技能,真正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如融安县组织司法行政干部集中学习心理矫治,并要求通过考试取得相关等级证书。全市社区矫正心理矫治小组定期组织小组成员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咨询,通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交流座谈、“一对一”心理咨询、户外集体活动等方式,让社区矫正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面对面”交流,引导社区矫正人员主动倾诉心里的困惑,打开心灵的窗户,逐步走出心灵的阴霾,从而顺利融入社会。
五是“公益劳动+实地走访”,促教育矫正落实到位。如柳江县百朋镇司法所每月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不少于8个小时的公益劳动,通过为社会服务培养和增强其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为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生活、工作情况,每月社区矫正小组工作成员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实地走访,并在重点事件节点强化对其通讯联络和信息核查,要求定期电话汇报自身近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行为和静态思想,及时制定因人制宜的矫正方案。
帮扶重在“全”
柳州市司法局在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工作中,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立足一个“全”字,突出三个“扶”字,全力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困难。
一是在生活上力求做到“扶”困。柳州市司法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以一对一形式结对社区矫正人员中的每一名低保户、困难户、特别是社区矫正人员中的孤寡老人、病患残疾者等,对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因人而异,又好又快地解决。一时难以解决得,先登记备案,汇报工作组后,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组团帮助。
二是在就业上力求做好“扶”技。2016年3月,柳州市司法局在城市职业学院挂牌成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这是广西首个与高校合作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目前已经培训社区矫正人员200多人。柳江区百朋司法所还组织辖区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养殖技能培训。“通过这次培训,我学到了相关养殖的技术,也让我在社区矫正期间有了目标,在家也能发家致富!”培训结束后,社区矫正人员韦某高兴地对司法所干警说道。
柳州市积极组织农技部门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培养他们自力更生、发家致富的能力,从根本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积极对待生活,服从监管,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在发展上力求做到“扶”业。各司法所联合律师团队、法律服务所进村进社区,为社区矫正人员在工作和就业中答疑解惑并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工资薪酬、工商赔付、社会保险等;对于以自主经营为主的社区矫正人员则提供政策服务、行业信息和规范引导;对于具有劳动技能的做好就业导航,联络辖区的人才市场,给社区矫正人员提供或介绍技能对口的就业机会。融安县还推行“四帮教”工作举措,并重点在联企帮教上下功夫,通过联系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和引导社会组织共同帮教社区矫正人员,确保他们“有正经事干”、“有稳定收入”从而真正地回归社会,回报社会。
近年来,柳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使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了广西前列,取得了再犯罪率下降幅度全区第一、信息化建设投入全区第一、使用电子监管全区最早、社区矫正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最快、采用政府购买社工组织服务社区矫正最早的五个“全区第一”好成绩。截止2017年7月,柳州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6000余人,解除社区矫正回归社会4000余人,2015年以来再犯罪数为0,无脱管、漏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