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观察

解一家事谋万家安 

——柳州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观察 

□平安广西网记者 赖隽群 通讯员 兰一洋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家事纠纷化解难度日益增大,群众对家事审判发挥权益保障、情感治愈等职能作用的期待也越来越高。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带领柳北区、柳江区、柳城县3个自治区级试点基层人民法院,通过探索集中管辖、机制构建、科技助力等改革“内核”,拓展综合协调化解、家庭情感修复、社会和谐发展等改革“外延”,打造出家事少年审判改革的“柳州模式”。柳州市中院民一庭、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建立专业审理机构  设置审判规程指引 

墙面上点缀着花草图案,沙发旁摆放着盆栽,茶几上摆放着“丈夫”“妻子”“委托代理人”等桌签;客厅式的家事审判法庭、悬挂“家和万事兴”的调解室、活泼有趣的儿童观察室、释放疏导情感的“心灵港湾”、用于庭前调查和休息的“安逸阁”、为受家暴人员提供的临时庇护室、“家”文化主题墙……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像家一样温馨。

2016年6月,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正式运行,成为柳州市四个城区一审家事少年案件“集中管辖、调解、审理和执行”的综合一体化平台,与此同时,各县区法院积极筹备建立专业的审理机构。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在郝女士诉黎先生离婚一案的庭审中,情绪激动的夫妻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休,法官建议设置3个月离婚冷静期。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不代表法院将离婚案搁置不理。相反,经过法官长达一个多月的委托社区调查、心理疏导、循序渐进调解等,夫妻俩学会了用理智温情去解决问题,而不是轻言放弃婚姻家庭。最终,双方和好并撤诉。

细致的工作源于细致的方法。柳州市中院制定并向全市法院下发《家事案件办案手册》,对家事案件的立案、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明确规定,并独创性地为类型化案件设置审判规程指引,统一全市家事案件裁判尺度,提高工作效率。

各方力量结成同盟  多元化解家事纠纷 

去年7月,乔先生向柳城县人民法院诉请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立案后,相继有司法局派驻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社区网格员介入进行家访调查,调解员参与法官组织的纠纷化解,心理疏导员为双方当事人及孩子作情感疏导和心理评估……“家事案件受理前后,原来有这么多人员和部门共同参与!”获得女儿抚养权的乔先生拿到判决书后喜笑颜开。

家事审判改革之初,在柳州市委政法委牵头下,试点法院就相继与妇联、公安局等17家单位就协调解决家事纠纷问题结成同盟,细化15项合作实施意见。

为方便群众、就地解决家事纠纷,柳州市中院及其他试点法院主动邀请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进驻家事少年审判场所,充分发挥联动部门的专业解纷优势。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积极与妇联合作设立首家驻点法院的惜缘工作室,提供情感咨询、心理疏导等特色服务,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症结、情感纠葛。

2017年12月4日,柳州市两级法院家事纠纷及未成年人案件联动调处平台在广西率先建立。柳州市两级法院充分利用该平台,从联动部门中挑选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和社会调查。目前,柳州市在册的家事调查员136名、委托调解员255名、心理疏导员57名。

“在法律法规适用方面,法官无疑是专业的;而在情感纠葛的梳理上,我们的社会阅历、教育及工作背景、技能也是法院需要的。到当事人家里串串门唠唠家常,了解双方矛盾有多深、症结在哪里,和法官‘里应外合’,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家事调解员谢立军说。

柔性司法优化服务 降低诉累节约成本 

网上立案、案件信息查询、预约调解、人身保护令申请等功能,被柳州市法院整合至网站、微信小程序等专门平台。便利的网络操作,使家事审判服务更趋于人性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以往家事案件受理、审理周期过长可能引发当事人负面情绪的问题。

不与前夫、法官、调解员见面,就能调解,这是打抚养权官司的陈女士之前无法想象的——柳城县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共建反家庭暴力快速反应工作室,设置家事法庭、调解室、心理疏导室、花园式审判辅助区域等,聘请家事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开展家事审判辅助工作,并与妇联、司法局共建家事纠纷网络联动调解平台,节约司法成本,降低当事人诉累,压缩联动单位相互“踢皮球”的空间和时间。

调解过程中,家事视频调解中心终端设备与司法局、妇联等部门分端和当事人移动端相连接,法官、调解员、当事人网上“接触”,当面调解,不必到法院会面。

鹿寨县人民法院建立庭后15日冷静期、案件回访等制度,将柔性司法贯穿整个审判过程;专设老年人权益中心,通过六项举措并行创新涉老案件的审理工作,打造出老年人维权工作亮点。

建立子女成长档案  减轻家变负面效应 

家事案件处理中,老年人、妇女、儿童往往难以从家庭矛盾或变故中走出来,当事人后续心理诉求和情感需求容易被忽视,也容易为下一个家事纠纷留下隐患。发现和祛除不利于家庭和谐的因素,最大限度减轻家庭纠纷带来的负面效应,是对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高度坚守。

家事纠纷会对孩子造成伤害,可能会改变他们的生活轨迹,甚至影响一生。经历过家庭纠纷的孩子,比普通孩子更期待有人管有人爱。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对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伤害,是法院处理家事案件后面对的现实问题。去年7月5日,柳州市家事少年案件审理中心法官整理建立了柳州首份未成年人成长档案。

通过定期回访家庭、学校、社区,孩子在父母离异后的近况、认知变化、在校表现等,被法官一一记录在档案中。目前,柳州市两级法院已为230名未成年人建立了家事案件判后成长档案。法官持续的关爱指引,帮助未成年人维系“家”的感觉、感受“家”的温暖,疏解家事案件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

在日常普法中,法官借助法治教育基地、法制微电影等,向民众传达正确的家庭生活观、法制观,给家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氛围,有利于遏制家事民事纠纷向刑事案件转化。

解一家事谋万家安。柳州市法院摒弃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做法,在正确理解“家和”内涵的基础上有效延伸家事审判职能,成为家事审判改革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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